川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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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广服务协议书

2020-10-03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3日

签约地址:

网络推广服务协议书

一、服务内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网站建设推广合作事项

达成一致,乙方提供甲方的网站设计与制作,其中包括一年的网站域名和空间费用。

2.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络推广服务,可以在百度,360. 搜狗等国内搜索引擎搜索到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百度搜索引擎相关排名 (百度昔遍变更算法规律,我们将不断的为客户更新维护)。然后可以在百度相关搜索到贵公司网页信息。相关搜索出现贵公司的推广信息或者公司名字)。

1) 为客户推广信息百度收录篇数-一年内不低于200篇。

2) 网站搜素引擎SEO网站优化(代码优化: title, kywors, desaripton)及关键词刷新。

二、付款方式

以上合计:人民币:_元(大写:

1、在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定金, 即人民币:_元(大写,即人民币 元

2、推广服务完毕后并验收当日,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其余款项,即人民币:

3、合同签订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乙方相应的技术咨询。

2)根据乙方的需要,修改有关网站资料和内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关企业网站的使用方法和推广方法。

4)乙方授权甲方作为网站建设的唯一单位

5) 乙方授权甲方设计、修改乙方的建立网站的全部事宜。

6)乙方按照本合同交纳网站建设和推广费用。

1、订立本台同所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容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2、一方变更电话、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将变更的电话、 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承担责任。

同在下述情况下解除,提出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一份, 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名:

乙方:厦门网络公司

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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