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界面设计协议

发布者:川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09-29  打印字号:

网站界面设计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厦门网站建设合作开展“网站界面”设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制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为“网站界面”设计、制作的合作公司,在甲方客户提出委托进行“网站设计”及“网站界面”需求时,由乙方完成甲方的“网站页面”设计工作。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网站界面”设计、制作的全程服务。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的“网站界面”仅供甲方的网站建设以及业务推广使用。

3、第二年起网站维护费用另行计算。

第二条,网站制作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网站上线完成整个周期控制在10日以内。

第三条收费标准

1、网页设计制作费用总计_3600元整

(大写:叁仟陆佰圆整)含税。6%个点。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署之日,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1800元整

(大写_壹仟捌佰圆整_ ),乙方完成网页设计并上线后支付尾款1800元整,

第五条以其它

1.本合同的订立、 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书写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作出不利解释或诠释的假设或规则。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厦门网页设计公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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