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络公司网站建设合同

发布者:川成智库     发布日期:2020-10-28  打印字号:

厦门网络公司网站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厦门网络公司

地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

邮政编码

邮编:361000
代表:

代表:刘先生

电话:
电话:0592 - 5773710

网站:
网站:http://ww.0592wap, cn/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8日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网站,以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保护和宣传网站,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应通过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为了互相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准备InterMet网站。Z方受Well公司委托,提供开发技术服务和出版等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2. 乙方应具备为本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资格和实力,并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交准备的互联网网站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应就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甲方分两期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预付50%。完成网站并调试半个月无技术问题后支付尾款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合法性:

甲方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修改:

甲方有义务在与乙方约定的时间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有权使用本合同中的网页及图像进行排版。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itemET网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发布。

对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InterMET网站,甲方有权拥有本合同标的物的相关作品、程序和文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专人联系甲方:

根据附件一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项目开发: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乙方制作的网页支持IE5 0及以上版本,分辨率字符串1024*768:

6. 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落实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并提交甲方验收。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网站设计要求,且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乙方有权在网页上注明本网站是由乙方开发和维护的。

试运行期结束后,如甲方因各种原因无法支付,乙方有义务书面通知甲方支付相应的余款

在双方没有沟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已开通的网站服务和企业邮局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另一个继续不履行、不正当履行或者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上限标准是合同的目标

100%

2. 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延期工作。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乙方地址:厦门市湖里区

邮编:   361000

甲方联系人签字:

乙方联系人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0592-577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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